首页 » 中级会计 » 均田制(均田制是什么意思)

均田制(均田制是什么意思)

可可 2024-05-07 中级会计 4

扫一扫用手机浏览

本文目录一览:

北魏孝文帝改革中均田制内容是什么,有什么意义

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,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,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。均田制,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。

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内容:推行均田令,将土地实行分配,使受田农民服徭役和兵役。迁都洛阳,整顿吏治,推行“三长制”。提倡学习汉族文化和与汉族通婚,用汉姓、穿汉服、说汉语。

影响意义:(1)进一步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。(2)加速了北方各民族的封建化过程。(3)促进了民族大融合。

均田制的特征

制度特点不同 屯田制:即官府提供土地,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。均田制: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。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。

第除寡妻妾以外,一般妇女不再受田。第和尚、道士、尼姑、女冠都可以受田,反映了南北朝以来寺院经济的发展。第各级官吏普遍授给大量的土地,职位愈高受田愈多。第唐代均田制放宽了对受田买卖的限制。

特点在于一定程度上减少对百姓压迫,定量收取,保证政府收入。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互为表里,减少土地兼并,维护统治。

均田制的特点是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分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土地归农民所有,不包括地主阶级的土地。 井田制将耕地划分为多个方田,有明确的界限和水沟,形成井字状布局。

“均”在经济方面有两种含义:一是平均,另一是相称或相协调,也可说是均衡。均田制从各个方面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两个生产要素结合起来,以利于生产的进行和发展,这正是均田制贯穿在一切环节中的首要的经济思想。

什么是均田制

均田制,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。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。

均田制,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 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。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。

均田制的意思是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。均田制规定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,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。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中国北方,一说隋统一后实施于全国。

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区别是什么

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区别在于:井田制: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,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,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。

井田制:目的是巩固奴隶制统治,性质是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,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。屯田制:指的是利用士兵和农民垦种荒地,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,由曹操建立。

最后是制度特点不同。均田制是土地为国有制,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。井田制实质是贵族土地所有制,它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,阡陌纵横,像一个井字。

井田制代表了奴隶主阶级对全国土地的占有,并将其分配给不同等级的奴隶主,而奴隶和庶民则被排除在外。三种制度的特色各具千秋。 屯田制特点是官方提供土地,农民收获的谷物与官方按比例分成。

井田制始鲁国, 瓦解于战国时期。并且与均田制的对象不同。还有就是,井田制所分得土地可以世袭(地主)。均田制,死后土地收归国有(农民)。

均田制的内容均田制是什么

1、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,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,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。

2、北魏颁布的均田令由其前期实行的计口授田制度演变而来,是当时北方人口大量迁徙和死亡,土地荒芜,劳动力与土地分离,所有权和占有权十分混乱这一特殊情况下的产物。

3、均田制的意思是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。均田制规定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,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。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中国北方,一说隋统一后实施于全国。

4、均田制,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 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,土地为国有制,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。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。

5、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最周密的土地法令。

均田制是什么意思

1、均田制:即按一定的标准,将国家控制的士地分配给农民耕种,土地不得买卖。均田制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。三长制:这是北魏基层的行政组织,它的职责是检查户口,征收租赋,征发徨役和兵役,推行均田制。

2、均田制的意思是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。均田制规定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,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。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中国北方,一说隋统一后实施于全国。

3、均田制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每户农民有一块土地。凭借这些土地,可以承担国家的租税和徭役,并维持一家生计。以“丁身为本”的租、庸、调制便是在这个基础上实行的。

4、最佳答案 我国从北魏到唐代中期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。始于北魏,北齐、北周、隋、初唐时均沿此制。唐中叶后土地兼并加剧,均田制瓦解。“计口授田”是指政府根据所掌握的土地数量,授予每口人几十亩桑田和露田。

标签:
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

本文链接地址:http://www.hjbiosci.com/show/1846.html

相关文章

本站非盈利性质,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。内容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:83115484#qq.com,#换成@就是邮箱